本报讯(记者 王静) 近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江苏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
《方案》提出,通过实施分区域差异化精准管控的环境管理制度,持续保障生态功能、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以高水平保护支撑高质量发展,确保到2025年初步形成全域覆盖、精准科学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到2035年全面建立和高效运行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
《方案》明确,建立健全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全面落实《江苏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以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为基础,制定具体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海陆统筹划定生态环境管控单元。建立完善由1个省域总体管控要求,长江流域、太湖流域、淮河流域、大运河沿线、沿海地区等5个重点区域(流域)管控要求,13个市域管控要求,全省若干个生态环境管控单元等组成的“1+5+13+N”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体系。推进省级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综合服务系统建设,构建生态环境全过程闭环管理体系。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原则上保持稳定,每5年结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评估情况定期调整,省级对设区市每年进行工作进展跟踪,每5年对工作进展和制度实施成效开展评估。
在推进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应用方面,优化全省发展保护格局,通过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加强整体性保护和系统性治理,支撑优化重大生产力布局,服务国家、省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和重大战略实施,充分做好与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系统的衔接。引导产业绿色转型升级,严格落实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科学指导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改善,强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聚焦区域性、流域性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建立问题识别、精准溯源、分区施策的工作闭环,防范结构性、布局性环境风险。推进区域降碳增汇,发挥优先保护单元对森林、湿地、土壤、海洋等生态系统稳定固碳作用,加强重点管控单元传统行业节能降碳改造和资源节约集约循环利用。强化产业园区环境管理,把各级各类产业园区和乡镇工业集聚区等全部纳入重点管控单元,建立环境准入清单,推进园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提升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实施生态修复,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提高政策执行协同性,发挥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在源头预防体系中的基础性作用,实现全域覆盖、多要素综合的精细化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