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日,随着一声短信提醒,一笔2万元的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奖励金转账成功。这是自2021年11月《南通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试行)》实施以来发放的单笔最高奖励。
守护蓝天碧水净土,关系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也直接关系人居环境安全。近年来,南通市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持续开展守护蓝天碧水净土各项工作,推动生态环境保护不断取得新成效。但也要清醒地看到,受利益驱使,在一些地方和领域发生生态环境违法行为,需要职能部门强化监管,加大执法力度。随着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日益呈现隐蔽化、专业化等特点,执法难度加大,迫切需要协同发力,创新监测手段,发动更广泛的社会力量加大对违法行为的举报力度。
营造保护生态环境人人有责的氛围。《南通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试行)》,表达了对生态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以及严厉惩治的决心,从制度层面给予了保障,也体现了欢迎群众参与监督的诚意。在办法落地的具体过程中,需要推出举报接收转办和核查反馈、举报人信息保护等配套措施,确保举报有渠道、过程有保障、查实有奖励。尤其要全力保障举报人的合法权益,有利于调动群众举报的积极性,发挥好社会监督作用,让各类违法行为无处可藏。要强化宣传引导,鼓励群众通过电话、来访、互联网平台等多种途径,举报环境违法行为,动员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推动形成全民环保意识,筑牢生态文明根基。据统计,去年以来,南通市生态环境局已对举报环境违法行为有功的群众发放有奖举报奖励金23.77万元。此次发布的奖励典型案件,能进一步激发群众参与监督的动力和热情,对各地环保部门具有指导和借鉴意义。
随着生态文明理念日益深入人心,一些明目张胆违法违规、触目惊心破坏生态的案件逐渐减少。与此同时,随着生态环境的持续改善,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质量的期望值更高,对生态环境问题的容忍度更低。这就需要职能部门履职尽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充分发动群众依法有序参与监督,把部门监管与群众监督有机结合,让环保监督无死角、无盲区。对环境违法行为要做到人人喊打,才能让各种环境违法行为成为过街老鼠,让保卫蓝天碧水净土、守护美丽家园成为全市人民的自觉行动。
(作者赵件华 一心)